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醫院空氣凈化的管理及衛生學要求、空氣凈化方法和空氣凈化效果的監測。
本標準適用于各級各類醫院。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 15982 醫院消毒衛生標準
GB 50333 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
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 衛生部
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 衛生部
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 衛生部
3 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3.4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central air-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
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溫度、濕度、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,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、輸送、分配的所有設備、管道及附件、儀器儀表的總和。
4 管理及衛生學要求
5 空氣凈化方法
5.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
5.2.1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加強衛生管理.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。
5.2.2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要求及檢測方法應符合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》的規定。
5.2.3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學評價應符合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》的規定。
5.2.4 集中空凋通風系統的清洗應符合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》的規定。